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十六届田径运动会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正式比赛日期:2021年5月21日
地点:学校田径运动场
提前比赛日期:2021年5月19日下午1点
地点:学校田径运动场和投掷场
二、参加单位
1.学生组:
道桥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管理工程学院、轨道交通学院、交通信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航空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2.教工组:
教师代表队、机关代表队、后勤代表队。
三、竞赛项目
(一)学生组
1.学男(16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 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齐心协力(10人一组×80米)。
2.学女(16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齐心协力(10人一组×80米)。
3.学校第二届学生简化太极拳比赛(21日下午1:30进行,比赛规程见“附件1”)
(二)教工组:
1.教男甲(40岁以下含40岁)(9项):100米、200米、4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同进同退(4人)、毛毛虫竞速(3人)、快乐大脚(1人)。
2.教男乙(41以上含41岁)(7项):100米、200米、跳远、跳绳、同进同退(4人)、毛毛虫竞速(3人)、快乐大脚(1人)。
3.教女甲(35岁以下含35岁)(7项):100米、200米、4×100米接力、跳远、同进同退(4人)、毛毛虫竞速(3人)、快乐大脚(1人)。
4.教女乙:(36以上含36岁)(7项):100米、200米、跳远、跳绳、同进同退(4人)、毛毛虫竞速(3人)、快乐大脚(1人)。
四、报名人数及办法
1.学生组:每人限报两项,每项限报5人,投掷项目(铅球、铁饼、标枪)限报3人,报单项可兼报接力,接力项目每单位限报一队。齐心协力项目每单位限报男、女各一队,报齐心协力的队员不得兼报其他项目。
2.教工组:每人限报两项,每项限报两人,趣味项目按照每个项目规定人数报名,报单项者可兼报接力和趣味项目。
五、运动员资格及竞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学生组:在籍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学生(持一卡通参加比赛)。
2.教工组:正式职工和经人事处调配的临时工作人员并且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有心脏病、高血压和其他重病的人员禁止参赛。
(二)竞赛办法
1.学生组:400米(不含400米)以下径赛项目分组进行预赛,按成绩取前六名参加决赛;400米至10000米径赛项目,分组一次决赛,按成绩取前六名;齐心协力以第一名同学通过终点线为完成比赛;田赛项目前三跳或三投为预赛,按成绩取前六名进行决赛。
2.教工组:所有竞赛项目一次决赛,按成绩取前六名。
3.竞赛分组及田赛分组比赛顺序均按赛会竞赛规则排定。
4.比赛规则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执行。
5.报名后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及项目不得随意更改,因伤、病或特殊原因应在赛前48小时由领队报总裁判长经同意方可换人。
6.规程规定项目,学生组、报名人数不足三人时、教工组报名人数不足两人时,取消该项比赛。学生组报名人数只有6人或6以下的,有预赛的项目一次决赛。
六、计分和奖励办法
1.计分办法:各项名次按7、5、4、3、2、1计分,接力项目、齐心协力、太极拳团体比赛项目按双分计算。团体总分按各队男、女各项得分和年度课外阳光体育比赛得分之和计算。
2.录取和奖励办法:
学生组:录取前六名给予物质奖励。
教工组:录取前六名给予物质奖励。
七、提前比赛项目、日期、地点:
1.学男、学女铅球、铁饼、标枪
铁饼、标枪比赛时间:5月19日(周三)下午1:00分开始,先进行铁饼后进行标枪。
铁饼、标枪比赛地点:学校投掷场地(体育馆西侧)。
铅球比赛时间:5月19日(周三)下午2:30分开始。
铅球比赛地点:学校田径运动场铅球场地。
2.学男5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学女5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教工男女跳高、跳远。
时间:5月19日(周三)下午1:00分
地点:学校田径运动场
注:提前比赛项目的比赛要求、报名办法、计分奖励办法与赛会规程是统一的,获得名次的同学,奖品在运动会当天(5月21日)领取。
八、各单位参加开幕式检阅方队要求
1.学生方队:道桥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管理工程学院、轨道交通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航空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每个学院检阅方队为60人,男女不限。
2.教工方队:教师方队、机关方队、后勤方队各36人,男女不限。
九、各学院团体操表演和“第二届学生简化太极拳比赛”出场顺序和时间安排(抽签决定,见“附件2”)。
十、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参赛前的准备工作,确定专人负责。
2.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办理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每年正常办理的保险即可),并有本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参加比赛。
3.严禁超项,一经发现,取消超项队员比赛成绩。
4.禁止外借队员,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取消精神文明奖评选资格。
5.各单位4月28日前把报名表电子版发到体育部胡古月OA邮箱,望各单位及时上报,报名表见“附件3”,报名表中的序号不要改动。
6.领队会时间另行通知。
体育部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