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师工作规范

交通学院体育教师工作规范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4-12 浏览次数: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并高质量地完成学校各项教学任务,明确教师职责,增强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条  坚持正确方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体育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条  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树立正确教学思想,全面履行教师职责,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第三条  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对待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深入了解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实行因材施教,实现教学相长。

第四条  树立优良教风,刻苦钻研业务,在教学过程中为学生讲解最新的体育知识。

第五条  注重言表风范,加强人格修养,维护教师形象,坚持以身作则。廉洁从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乐于奉献。

第二章  教师职责

第六条教师应熟悉教材内容,精通业务,服从教学安排。

第七条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进度,完成教学任务,达到预期效果。

第八条教师应注重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自觉锻炼的习惯,增强其体质,增进其健康,形成终身体育意识。

第九条          教师应主动进行体育教学与科学研究,提高科研能力,促进教学改革,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条          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考试标准执行课堂考试。

第十一条教师应注重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教师每年应完成教学、科研、课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备课常规

第十三条  备课方式采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进行。

第十四条  备课内容分为理论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

第十五条  备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钻研教材,完善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手段,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六条  教案具体格式:

1.教学任务

2.教学目的

3.教学内容

(1)开始和准备部分内容。

(2)基本部分内容(教材内容、教法手段、练习数量、组织教法、安全措施等)。

(3)结束部分内容。

4.场地器材使用计划。

5.课后小结。

第四章体育课教学规范

讲课是课堂教学中心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的优劣,任课教师必须按照预定教案讲好每一堂课。使每分钟得以充分利用,取得尽可能的效果。

第十七条教师必须按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要求,在上课前一周写出教案,交教学副主任或教研室主任签阅。

第十八条教师上课时,讲解要简明扼要,声音洪亮,动作准确、优美,对学生和蔼耐心,不得歧视学生。

第十九条教师必须在课前3分钟到达上课场地,随身携带教案和点名册,并认真检查场地。

第二十条教师上课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不得穿背心、短裤,戴墨镜。不准吸烟,严禁接打手机。

第二十一条上课前不许饮酒,不准迟到、早退。不准私自调、串课。

第二十二条教师上课要负责借用、归还体育器材,如有丢失、损坏,按器材管理制度处理。

第五章调、串课管理规范

第二十三条教师不得私自调、串课,不得私自找人代课。

第二十四条教师因故不能上课,至少提前一天请假,填写调、串课单,送交教务处审批

第六章学生成绩考核与总结

第二十五条教师对学生进行考核和评定成绩时,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考试内容、考试时间和评分标准对学生进行考核、评定成绩。

  第二十六条对学生成绩评价与考核应做到客观、公正、准确,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标准和要求。

第二十七条严肃认真地组织好体育课的考核,要求学生必须携带好考试有关证件,认真仔细核对身份,防止*等作弊行为的发生。

  第二十八条学生考试成绩符合学生实际情况,成绩基本符合正态分布。

第二十九条在学校教务管理页面中任课教师登记学生成绩并检查、提交。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前到单位打印本班学生成绩单,并签字。

第七章  奖励与处分

第三十条  凡自觉遵守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学质量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取得较好效果的教师,经体育部教学监督小组评定,并上报学校,申请奖励。

第三十一条  凡违反教师教学工作基本工作规范,特别是教学纪律的行为,将按《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作为教师年终考核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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